地價稅繳納期限延至12/1 稅捐處提醒「逾將加徵滯納金」

2025/11/27編輯周欣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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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14年度地價稅原定繳納期限為11月30日,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1日。該處提醒民眾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產生滯納金或被移送強制執行。

地價稅繳納期限延至12/1。(圖/Google Maps)
地價稅繳納期限延至12/1。(圖/Google Maps)

稅捐處指出,若對繳款書所載稅額有疑問,或尚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盡速向所屬分處查詢或申請補發。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逾期繳納者每超過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達10%,並可能移送行政執行。

地價稅繳納期限延至12/1。(圖/稅捐處官網)
地價稅繳納期限延至12/1。(圖/稅捐處官網)

為便利納稅人繳納稅款,該處提供多元繳稅管道,包括:

一、掃描繳款書上的QR Code(標示為TWQR)進行線上繳稅。
二、使用自然人、工商或金融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與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查繳並直接繳稅。
三、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四大超商的多媒體機列印繳款單後,至櫃檯繳納(金融憑證除外)。

此外,若已辦理金融機構或郵局自動轉帳繳稅的民眾,須於12月1日前預留足額款項於扣款帳戶內,以確保扣款成功。民眾若有其他疑問,可利用「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進行線上諮詢,或洽各分處辦理。亦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2-23949211分機181、182,由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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