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猝逝命案,又被大馬警方控訴持毒和吸毒,不過尿檢報告呈陰性,上月當庭無罪釋放。持毒案今(19日)開庭,檢警將原先的持毒指控修改為持有冰毒,對此他均不認罪,並在社群發文反擊:「這種邏輯…」,喊話接下來會加油努力。

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猝逝命案。(圖/翻攝自Namewee 黃明志臉書)
根據《中國報》報導,第1項控罪,黃明志原先被指在去年10月22日下午大約4時30分,在吉隆坡某酒店客房,持有5.12克疑為搖頭丸的毒品,改為持有1.57克冰毒(安非他命),假如被判刑,可被罰款10萬令吉(約77萬新台幣)以下,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第2項追加控狀,指黃明志在去年10月22日下午大約4時30分,在吉隆坡某酒店一間客房內,持有0.78克的西地那非(威而鋼),一旦罪成可被罰款5萬令吉(約39萬新台幣)以下,或監禁5年以下,或兩者兼施。
黃明志的代表律師透露,目前已獲空方告知,黃明志的尿液檢驗報告結果呈現陰性,因此吸毒相關指控未來極有可能被撤回。而黃明志在開庭後不久,隨即在社群平台發文,寫下:「har?壯陽藥裡含有『冰毒』成分,這種邏輯就好像…止瀉藥裡含有瀉藥,安眠藥裡含有咖啡因,解酒藥裡含有酒精,美白液裡含有助曬劑」,無法理解還有人相信,重點是他的尿液檢驗裡面2樣都沒有,同時也感謝各界關心,今天只是開庭起訴,還沒有開始打官司,喊話:「接下來我們會加油的!努力」。
回顧整起案件,謝侑芯去年10月在馬來西亞某飯店驟逝,當天黃明志也在場,身上被搜出不明藥丸,初步尿檢對於4種毒品成分呈陽性反應,被依吸毒和持毒起訴。律師主張黃明志的最新驗尿報告是陰性,法官最後裁定無罪釋放,並退還保釋金,至於「持有毒品」的控罪則尚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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