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知名網紅波特王與前經紀公司聚暘新媒體之間長達近4年的合作糾紛官司,近日出現重大轉折。高雄高分院日前作出判決,認定波特王在合作期間有大筆分潤未依約結算,經雙方債務相互抵銷後,仍須給付前東家284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然而判決出爐後,前東家代表「泰森」隨即拍片公開細數對方諸多「不忠不孝不仁不義」的行徑,顯示雙方戰火並未隨判決平息。

波特王挨告判賠284萬。(圖/翻攝Instagram、YouTube)
根據判決內容,法院在清查雙方合作期間的帳務後查明,波特王經營YouTube頻道所產生的收益中,依合約有部分應分配給公司,扣除其個人可得報酬後,仍有約379萬元尚未完成支付。雖然法院同時認定聚暘新媒體曾有約195萬元款項延遲撥付給波特王,但兩相債權抵銷後,整體計算結果仍由波特王負擔差額,法官因此駁回其主張公司積欠報酬的請求,判決波特王須給付前東家284萬餘元。
判決公布後,前東家代表泰森於4月30日晚間在個人YouTube頻道發布最新影片,痛斥波特王是「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之人。他表示這4年來遭對方帶風向傷害,全家彷彿活在地獄當中,母親甚至因此罹患重度憂鬱症。
泰森回顧波特王初入公司時僅是素人一名,公司負責人Mars每月至少投入15萬元廣告費,將其從零一路推到爆紅。怎料對方名利雙收後,竟暗槓近400萬元分潤並惡意解約,他批評這種過河拆橋的行為就是不忠的具體表現。
針對「不孝」的指控,泰森提到波特王過去曾公開表示要接阿嬤北上同住盡孝,然而7年來他從未見阿嬤前來,實際上是與女友同居生活。他還爆料曾有廠商提供蘋果電腦作為粉絲抽獎獎品,最終中獎名單卻是波特王的表弟與剪輯師,領獎資料甚至填寫阿嬤個資,痛批此舉是利用阿嬤名義欺騙粉絲。
影片最後泰森感慨表示,這起事件讓他深刻體認到並非所有人都值得真心相待,打官司只為爭一口氣,整整4年帶來巨大損失,只想證明「背叛他人的人不會有好下場」。不過影片內容和說法僅是泰森單方面說詞,詳細細節仍有待當事人出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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