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法7月上路!7大違規行為曝光 老闆裝沒事最高罰450萬

2026/4/29編輯周欣儀/綜合報導

 

文章語音朗讀

字體大小

【緯來新聞網】辦公室遭冷凍、LINE群組被公審、主管不准請假,這些過去被當作同事摩擦的行為,未來都可能直接觸法。職場霸凌法即將正式上路,主管或同事若以職務之便孤立、貶抑、威脅或排擠他人,皆構成違法。企業未盡防治義務,罰鍰從300萬元起跳,最高可開罰450萬元,內部管理是否合規將成為營運關鍵。

職場霸凌法7月上路。(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職場霸凌法7月上路。(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立法院於去年底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被外界稱為職場霸凌法,預計於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將原本停留在道德層次的霸凌議題拉高至法律層級,明文要求企業必須建立預防與處理機制,違者將面臨高額裁罰。

根據新制規定,主管或同事若以職務之便孤立、貶抑、威脅或排擠他人,皆屬違法行為。雇主一旦未盡防治義務,基本罰鍰為300萬元起跳,最高可開罰至450萬元,職場霸凌法的罰則力道相較過往大幅提升,企業營運合規與否將直接受到衝擊。

至於哪些行為構成職場霸凌?勞動部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中歸納出七種常見樣態,包括吹毛求疵的挑剔、刻意冷凍邊緣化的孤立、在群組或同仁面前咆哮辱罵的羞辱、否定貢獻與存在價值、不准請假或不准接受訓練影響績效、交派過重工作或大材小用、設定不切實際目標並從中阻礙進度等。

值得留意的是,職場霸凌並非要長期持續才會成立。若情節重大,例如公開羞辱、威脅或貶抑人格的行為,即便只發生一次也可認定為霸凌。發生地點也不限於實體辦公室,LINE群組、Email往來或社群網路上的不當言論與工作交派,同樣納入規範範圍。

雇主須依法承擔防治責任,包含實施教育訓練、建立申訴管道、設置處理機制等。若公司知悉有霸凌情形卻未採取必要措施,將觸法受罰,新制上路後,員工若遭遇職場霸凌,可循公司內部申訴管道反映,必要時也能向勞動主管機關檢舉。對企業而言,提前盤點內部管理流程、調整人事規範、強化主管教育訓練,才能避免在新法上路後因疏忽而受罰。職場霸凌法不僅保障勞工身心健康,也為台灣職場文化的轉型奠下重要基礎。

《緯來新聞網》提醒您若遭遇霸凌事件可尋幫助: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


分享

你可能還想看

追蹤緯來 掌握未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