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mi阿姨北捷踹飛白髮婦!法院認定互毆「裁罰結果曝」

2026/2/10編輯黃任強/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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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台北捷運去年9月間一名台大畢業生「Fumi阿姨」,不滿遭73歲曾姓婦人攻擊逼讓出優先席,氣得狠踹對方2腳,引發社會輿論。事後,Fumi阿姨行為因觸法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相關裁定也在近日出爐了。

事情發生在去年9月29日下午4時許,Fumi阿姨搭捷運坐在優先席上,曾姓婦人上車後要求他讓座,並多次以裝有金屬容器的提袋敲打、撞擊其膝部,雙方在車廂內爆發衝突。Fumi阿姨原本不想引起爭端,但對方不斷攻擊,讓他忍無可忍出腳。

警方事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規定,裁處Fumi阿姨罰緩6000元,但Fumi阿姨不服,主張自己遭受曾姓婦人多次攻擊,已經忍讓許久,出腳只是為了制止騷擾,屬正當防衛,且雙方都未受傷,不應認定為互毆,請求撤銷處分。

Fumi阿姨去年搭北捷因優先席引發爭議。(圖/翻攝自Threads)
Fumi阿姨去年搭北捷因優先席引發爭議。(圖/翻攝自Threads)

法院審酌監視器畫面和雙方供述,認為曾姓婦人雖然多次以提袋攻擊,但第4次施暴時,Fumi阿姨用左腳阻擋,對方並未繼續動手,侵害已屬過去,但Fumi阿姨去卻出腳踹人,已不符合「現在不法侵害」的正當防衛要件。

雖然雙方未造成實際傷害,但有明確對彼此施加暴行,仍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的「互相鬥毆」。法官考量Fumi阿姨為初犯,過往素行良好,案發後也坦承行為、未再滋擾,最終撤銷警方處分,改裁處4000元罰鍰,全案確定,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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