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辛柏毅發文「我還活著」 台南男吐原因…遭判刑2月

發佈時間:2026/09/03 15:05
更新時間:2026/09/03 15:05
編輯黃任強/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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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空軍第五聯隊上尉飛官辛柏毅今年1月6日駕駛F-16V戰機執行夜間訓練,在花蓮外海失聯,搜尋超過半年仍無所獲,最終宣告因公殉職。不料,先前有網友假冒他的身分發文,謊稱「我還活著,在太平洋海面上喝雨水露水辛苦維生」,讓妻子相當痛心。台南地院審理後,判處男子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辛柏毅失聯至今仍未尋獲。(圖/翻攝自IDF 經國號臉書)
辛柏毅失聯至今仍未尋獲。(圖/翻攝自IDF 經國號臉書)

該名網友假冒「辛柏毅」,自1月24日開始頻頻發文,聲稱自己還活著「請全國鄉親們給我一次最高規格百分之百搜救成功方法」、「我真的就是活著,」、「拜託快來找我回家」、「我辛柏毅就是喝著雨水露水堅強活著」,讓辛柏毅的妻子感到無奈,直言對家屬是在傷口上瘋狂撒鹽與加害。

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掌握帳號使用者身分,是一名住在台南的施姓男子,再由台南市刑大科偵隊通知其到案說明。施男警詢時供稱,是因為「神明託夢」,認為辛柏毅仍然活著,才會以他的名義發文。

台南地院審理認為,依刑法規定,電磁紀錄經電腦處理後顯示的文字,只要具有表達一定意思、足以作為意思表示證明的特徵,就可能被視為刑法上的「準文書」。施男不僅冒用辛柏毅姓名,還使用其照片申設帳號,並發布具有特定內容的文字訊息,足以使他人誤認帳號使用者就是辛柏毅本人。

法院審酌,施男為具正常識別能力的成年人,卻冒用他人身分進行相關行為,確有不當。不過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最終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每日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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