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台中知名日式燒肉店和牛EMPEROR爆發過期神戶牛食安事件,案件歷經一年多審理後,台中地方法院今(22)日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3名日籍幹部涉嫌販售逾期牛肉,依加重詐欺罪分別判處2年至2年8月有期徒刑,均須於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涉案的天樂廣告行銷公司則被判罰金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和牛EMPEROR過期神戶牛案經過一次看
和牛EMPEROR食安爭議可追溯至2024年4月,當時餐廳遭揭發涉嫌使用逾期近半年的神戶牛製作餐點,引發外界譁然。檢方調查後,依加重詐欺罪起訴日籍負責人坂本斗志、久保姓店長及山添姓總料理長。根據判決結果,坂本斗志及久保姓店長各判處2年8月有期徒刑,山添姓總料理長則判處2年,3人均須於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法人天樂廣告行銷公司則遭科處100萬元罰金。
逾期神戶牛仍端上桌 29名消費者受害
檢方調查指出,天樂廣告行銷公司自2023年9月開始經營和牛EMPEROR,由社長坂本拓也負責經營,其弟坂本斗志擔任餐廳負責人,另聘請久保姓店長及山添姓總料理長管理營運。其中,一批於2023年10月20日採購的神戶牛,有效期限至同年12月3日,但3人明知肉品已逾保存期限,仍將其製作成「神戶牛帝王莎朗」餐點,以每客2700元價格販售,共有29名消費者購買食用。
一度否認犯行 審理期間改口認罪
檢方指出,3人在偵查期間均否認犯行,且餐廳事發後曾透過社群平台否認使用過期肉品,甚至揚言對媒體提告。檢方認為,業者對外主打傳遞日本燒肉文化,卻販售逾期肉品,事後態度消極,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不過,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3人均改口認罪,表示願意與受害消費者和解,並繳回犯罪所得,也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及宣告緩刑。但法院審酌後,仍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並未准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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