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藝人孫鵬、狄鶯的獨生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因涉嫌持有改造槍枝,遭士林地檢署認定涉犯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放火未遂等「5項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對此,知名律師「巴毛律師」陳宇安分析,現在只能祈禱1件事,否則重判的可能性不小。

巴毛律師在臉書指出,孫安佐現在最嚴重的,其實不是什麼公共安全,也不是恐嚇公眾那些雞毛罪名,嚴重的話可能涉犯《槍砲管制條例》第7條,「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制式或非制式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或各類砲彈、炸彈、爆裂物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千萬元以下罰金」。
談到自己的經驗,巴毛律師僅處理過2件槍砲案件,一個是做爆裂物想去炸魚,一個是異想天開去販賣槍枝,最後都是因為自首或是未遂,還有絞盡腦漿爭取到刑法第59條所謂「其情可憫」的減刑要件,加上沒有前科,好運的最後一個判1年9個月、一個緩刑5年。
不過,巴毛律師認為,孫安佐的案件實在太難主張有其情可憫的狀況,而且劣跡斑斑,現在只能祈禱在他家搜到那些槍竊沒有殺傷力,不然重判幾年的可能性真的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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