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測試自製火槍遭羈押禁見2個月 手銬、腳鐐上囚車畫面曝光

2026/5/17記者蕭宇涵/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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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孫安佐(已改名孫健豪)因在社群平台張貼於河堤旁測試自製噴火槍的影片,遭士林地檢署搜索拘提並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方法院今(17日)下午開庭審理後,裁定孫安佐應自5月17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同案遭拘提的陳姓男子,則由檢察官諭令3萬元交保。

孫安佐因涉及自製噴火槍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17日下午在法警戒護下,被施以手銬與腳鐐步上囚車移送看守所。(圖/娛樂中心)
孫安佐因涉及自製噴火槍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17日下午在法警戒護下,被施以手銬與腳鐐步上囚車移送看守所。(圖/娛樂中心)

士林地方法院公布裁押理由指出,孫安佐涉犯刑法恐嚇公眾、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獵槍罪、非法持有模擬槍罪。法院審酌他犯嫌重大,且全案正處於偵查階段,依卷內資料顯示,尚有其他證人和共犯未到案。

孫安佐因涉及自製噴火槍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17日下午在法警戒護下,被施以手銬與腳鐐步上囚車移送看守所。(圖/娛樂中心)
孫安佐因涉及自製噴火槍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17日下午在法警戒護下,被施以手銬與腳鐐步上囚車移送看守所。(圖/娛樂中心)

法院進一步說明,審酌被告與共犯或證人的關係,以現今通訊技術特性,若未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難以認定不會串證,有事實足認有串證、滅證之虞,因此依法裁定羈押禁見。孫安佐在法警戒護下,於下午4時45分被施以手銬、腳鐐踏上囚車,面對現場媒體詢問「會不會後悔、怕不怕」都未有反應,隨即被送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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