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彰化縣二林鎮一名63歲李姓男子,2024年11月酒後向家人索討65萬元賭債不成,竟持刀狂砍前妻18刀致死,兒女親眼目睹慘狀。彰化地院國民法官今年3月審結,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違反保護令部分判6月;案經上訴,合議庭今(21日)駁回上訴,仍維持原判。

檢警調查,李男和蔡女在2014年結婚,2020年結婚後,仍同住蔡女名下房屋。由於長年酗酒,經常酒後對蔡女施暴,蔡女因此聲請保護令並搬離,但為了照顧臥病在床的媽媽,仍每天返回住處。
2024年11月16日,蔡女與兒女回家探望媽媽,與李男發生口角。李男酒後情緒失控,再度開口討錢償還賭債,遭拒後當場揮拳毆打蔡女,還拿出菜刀揮舞恐嚇。蔡女安撫女兒「媽媽不會怎麼樣」,要他們趕快走,豈料之後遭李男壓制在地上猛砍18刀,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宣告不治。
李男行兇後騎腳踏車逃逸,途中竊取路邊一輛未熄火的小貨車,逃到附近五金行要購買刀具,但馬上被趕到的警方逮捕。家屬表示,李男經常酒後施暴,且時常因金錢和房產與蔡女發生爭執,案發當天因索討65萬未果而起衝突,9歲兒子目睹媽媽遇害,身心嚴重受創,曾表示:「希望爸爸判死刑」。
法官審理認為,李男毫無悔意,亦未賠償被害家屬,身上10多萬存款也未打算留給兒子使用;且持菜刀後又換西瓜刀行兇,中間僅隔40秒,可見殺人意圖明確,依法判法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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