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休息站狂睡7小時!男駕駛醒來收「1200元罰單」震驚:開車4年才知道

發佈時間:2026/10/14 12:42
更新時間:2026/10/14 12:43
編輯黃任強/綜合報導

 

start文章語音朗讀

字體大小



【緯來新聞網】開長途車容易疲累,許多駕駛會選擇到國道服務區稍作休息,不過停太久竟可能收到罰單。有駕駛趁連假前往小琉球潛水,前一天開車南下,並在休息站睡覺,從凌晨2點一路睡到早上9點,怎料醒來發現被開1200元的罰單,讓他荷包大失血,才知道國道服務區的規定,引發討論話題。
國道休息站有規定,車輛不能停放超過4小時。(圖/翻攝自Google Map)
國道休息站有規定,車輛不能停放超過4小時。(圖/翻攝自Google Map)



「是只有我現在才知道,高速公路的休息站不能睡覺嗎?」這名男駕駛在IG貼出影片透露,他連假安排去小琉球潛水,打算前一天先開車南下,開累了就找個休息站休息,隔天早上再繼續開,結果一覺醒來發現車上多一張紅單,因為在休息區待超過4小時,被開罰1200元,讓擁有4年開車經驗的他大開眼界,也學會了一課,「算了我當廁所使用費」。

經歷曝光後,引發一番議論,網友紛紛糾正提醒:「只能休息4小時」、「休息不等於車宿」、「不是不能睡覺,是不能停超過4個小時」、「不能長時間佔用啊」、「宣導很久,休息站牌子上也有寫」、「可以睡覺啊~你是停太久吧」,另外也有人分享,高速公路有設「駕駛人休息室」 ,可以免費合法睡覺,但是需要登記。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車輛停放於高速公路服務區或休息站不得超過4小時;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目前石碇、關西、楊梅、清水、南投、古坑及東山等多處區站,設置智慧停車管理系統或地磁感應設備,中壢服務區則有出入場車牌辨識系統,以掌握停車位使用狀況,各服務區亦訂有停車巡查及逾時停車關懷機制,倘有車輛逾時占用違規,將通報轄區公警隊依規定舉發處罰。


分享

你可能還想看

追蹤緯來 掌握未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