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為了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殘留農藥,今年5月共計抽驗5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3件產品不符規定。
據了解,此次抽驗不符規定產品,包括「九層塔」3件;「白蘿蔔」、「香菜」各2件;「青江菜」、「韭菜花」、「四季豆」、「辣椒」、「榴槤」、「結球萵苣」各1件,各檢出1~7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台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來源屬台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另外已通知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進場果菜農藥殘留及添加物檢驗處理要點,針對違規農友停止供應該品名代號10天。第1次違規,錄案加強抽驗;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供應該不合格果菜之品名代號資格,停供期間同身分證字號、同品名代號均不得到貨,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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