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新北三重一名女童昨(28日)被發現掛著紙板遊街,上頭寫了她的姓名,還有「小偷」、「畜生」等字眼。警方獲報後火速調查,確認是女童44歲父親所致,涉嫌違反保護令,已將其逮捕歸案,目前全案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聲押。而女童之所以遭到如此羞辱性的管教,竟是拿了哥哥的公仔被告狀所致。

有民眾目擊,女童昨天下午3點多在三重區捷運路一帶,身上掛著紙板,上頭寫了女童的名字外,還有「小偷」、「畜生」等字眼,臉頰和手臂都有傷,被家人帶往人多的地方走,引來路人關切。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了解情況,並循線查訪找到女童父親,確認其已涉違反保護令內容,在宣告權利依法逮捕,警詢後依違反保護令將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聲押。
據了解,事件起因是哥哥發現女童拿了自己的公仔後向父親告狀,被問及要如何處置時,竟提議在紙板上寫下「小偷」、「畜生」等字眼,要妹妹掛著紙板在街上遊走,過程由哥哥持手機錄影。
事實上,女童的父親去年6月才因不當管教上輔導教育課12週,如今又涉嫌違反保護令。教育局向學校了解後,2名學生目前均穩定就學,校方輔導室持續提供學習資源及關懷,教育局也已要求學校提供心理支持及生活協助,並與社政單位保持聯繫,依學生安置、就學需求進行輔導及轉銜,持續維護學生身心及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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