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前持鐵鎚攻擊流浪貓!三重男學不乖 現身同地點「意圖下手」

發佈時間:2026/10/17 01:26
更新時間:2026/10/17 01:28
編輯黃任強/綜合報導

 

start文章語音朗讀

字體大小


【緯來新聞網】新北市三重區一名39歲謝姓男子,8月16日深夜行經巷子,竟拿出鐵鎚攻擊在機車腳踏墊上睡覺的流浪貓,導致貓咪臉部挫傷、氣胸。事後警方循線通知謝男到案,依《動物保護法》函送法辦,沒想到謝男似乎學不會教訓,事隔4個月被目擊出現在原地,打算故技重施,引爆網友怒火。
謝男8月16日才拿鐵鎚攻擊流浪貓。(圖/翻攝自Threads)
謝男8月16日才拿鐵鎚攻擊流浪貓。(圖/翻攝自Threads)



有民眾在臉書社團「我與街貓的距離」發文指出,115年8月16日發生拿鐵錘攻擊浪貓小橘事件,敲貓的謝男本月16日晚間9時許在同樣的地點找貓下手,起碼待了8分鐘,因此呼籲附近的居民多加小心注意。雖然有通報轄區派出所,但警方表示,除非當事人還在,否則他們也沒辦法。

消息一出,掀起一番議論,網友紛紛痛斥:「不會吧,怎麼那麼可惡」、「欠教育,有人可以教育一下嗎?」、「累犯,太可怕了!保佑貓咪沒事,平安躲過」、「他怎麼還沒得到報應啊!」、「太變態了吧」、「那人有病是不是」。

謝男學不乖。(圖/翻攝自我與街貓的距離臉書)
謝男學不乖。(圖/翻攝自我與街貓的距離臉書)



據悉,謝男8月16日晚間10時許在三重區三和路四段一處巷弄閒晃,看到在睡覺的流浪貓,竟拿出鐵鎚攻擊。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身分,隔天通知到案,謝男坦承犯案,辯稱只是路過看到貓,臨時起意想「嚇牠」,不過警方對此抱持疑問,因謝男帶鐵鎚出門運動非常不合理,懷疑早有預謀,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將其函送法辦。

★《緯來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


分享

你可能還想看

追蹤緯來 掌握未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