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公子涉恐嚇遭通緝投案了!5月刑期原可罰15萬 如今直接發監

發佈時間:2026/09/18 16:19
更新時間:2026/09/18 16:27
編輯周欣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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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網紅「瀟湘公子」蕭湘瀚因恐嚇危害安全案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原本因判刑5月可申請易科罰金,卻因另案判刑1年2月定讞,檢方認為有逃亡之虞,決定不准易科罰金並直接發監執行。今(18日)上午,蕭湘瀚自行前往龜山警分局投案,經警方偵訊後,再移送桃園地檢署。
瀟湘公子遭通緝投案了。(圖/翻攝TikTok)
瀟湘公子遭通緝投案了。(圖/翻攝TikTok)



桃園地檢署9月10日發布通緝,指蕭湘瀚因恐嚇危害安全案件,遭桃園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案件已經定讞,但通知執行後未依規定到案,因此遭檢方發布通緝。

蕭湘瀚今天上午11時許自行前往龜山警分局偵查隊投案,接受警方偵訊後,下午2時許被解送至桃園地檢署。面對警方執行程序,蕭湘瀚強調「我沒有逃避,我是主動到案」,並表示自己原本就打算處理相關刑責。

根據檢方說明,蕭湘瀚原本因恐嚇危害安全案被判刑5月,符合易科罰金的條件,原訂於17日下午前往桃園地檢署繳納15萬元易科罰金。不過,就在他原定前往繳款的前一天,另案判決出現變化。蕭湘瀚另案遭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並於17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直接發監,全案正式定讞。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靜宜表示,考量蕭湘瀚另案已判刑1年2月,加上檢方認為有逃亡之虞,因此駁回易科罰金聲請,後續將直接發監執行。蕭湘瀚表示,自己原本計畫17日下午繳交易科罰金,但因媒體高度關注,因此改於今天主動投案。他也對外表示,自己認為此案涉及「司法迫害」。

不過,檢方則指出,是否准許易科罰金仍須依法審酌。綜合其另案刑期及相關情況,檢方認為若准許易科罰金,難以達到矯正效果及維持法秩序,因此依法不准其聲請。檢方並表示,本案相關處置是依刑法第41條第1項規定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蕭湘瀚今年9月1日才完成桃園區第一選區市議員參選登記,短短9天後便傳出遭通緝的消息,如今又自行投案,相關動向也受到外界關注。目前蕭湘瀚已由警方解送桃園地檢署,後續將依檢方程序處理。至於其另案刑期及本案5月刑期的實際執行方式,仍以檢方後續執行程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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