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新北地方法院11日宣判,女子陳嘉瑩因拒絕攔查駕車衝撞並拖行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致死,犯下殺人與妨害公務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該案由國民法官共同參與審理,全案自2月6日開庭,於11日作出裁定。

女毒蟲拒攔查拖行派出所所長致死遭判死刑。(圖/翻攝Google Masp)
2024年9月30日深夜,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執行攔查勤務時,攔查陳嘉瑩所駕車輛。根據新北地檢署調查,陳嘉瑩持有毒品,為逃避查緝,強行駕駛車輛衝撞劉宗鑫,造成其被拖行數十公尺後撞上護欄,傷重不治。檢方以殺人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等起訴陳嘉瑩。
法院審理中,劉宗鑫妻子親自到庭表示,案件對家屬而言「像是滿清十大酷刑」,但她堅持出席是為了替丈夫發聲。她指出,陳嘉瑩的行為並非失控或意外,而是明知後果仍持續進行的一連串故意行動。劉宗鑫的父親、母親與岳母也出席旁聽,情緒激動,庭上跪求法官依法嚴懲。
陳嘉瑩則向法庭表示,希望判處有期徒刑,並請求給予改過機會。她曾起身欲向家屬致歉,但遭劉宗鑫父親拒絕。其辯護律師主張,當時為躲避警方不當搜索而逃逸,導致意外發生。律師強調,陳嘉瑩雖有偏差行為背景,但應接受適當合法處罰。
公訴檢察官於量刑辯論時指出,陳嘉瑩未正視自己造成一條人命死亡的事實,並反駁其以育兒為由請求輕判。他說,「如果因為有孩子就該減刑,那這裡不是法庭,而是少子化對策辦公室」。檢方請求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但也請法官一併考量家屬訴求。
當天下午法院進行評議後,審判長依據《刑法》第271條與第135條,判決陳嘉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宣判後,劉宗鑫家屬衝向法庭中央下跪致謝,情緒激動落淚,並在法院外多次向鏡頭鞠躬,表示感謝社會各界長期關注,認為「正義不會遲到」。
警方表示,本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劉宗鑫殉職令人痛惜。新北市警察局副局長林武宏、土城分局長沈明義等人也陪同家屬出席,強調將持續捍衛執法人員安全,依法嚴懲妨害公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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