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2月11日公布的春節食品專案稽查結果,台南市與花蓮縣兩間食品業者分別被查獲存放逾期食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各遭地方衛生局裁罰新台幣6萬元。

「馬可先生」用10公斤過期麵包粉。(示意圖/PIXABAY)
此次違規事件引發關注,原因在於兩間業者所涉產品為春節常見食品與飲品原料,包括「超麥麵包粉」與「濃縮橙汁調飲」,儘管均未開封,但因未依規定隔離並標示為過期品,可能產生誤用風險。根據食藥署春節「115年複合式規劃案」整體檢查結果顯示,共有2件逾期食品遭查獲,顯示部分業者在食品保存與標示仍有改善空間。
食藥署指出,台南馬可先生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仁德廠於2024年12月17日接受稽查時,被發現倉庫中存有有效日期為2024年12月9日的「超麥麵包粉」兩箱,總重10公斤。另一家為君達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分公司,於2024年12月2日被發現有一瓶2000cc、已逾期9天的「濃縮橙汁調飲」。這些食品雖未開封,但依法必須與其他食品分開存放並加註逾期標示,否則可能違反法規。

「馬可先生」用10公斤過期麵包粉。(圖/食藥署)
食藥署強調,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業者如儲存逾期原料但未妥善處理,將面臨法定處分。此次查獲的2項違規案例,已分別由台南市與花蓮縣政府衛生局依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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