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書瑤不滿監視器外流提告!控管委會違個資法 結果出爐

發佈時間:2026/09/04 10:47
更新時間:2026/09/04 10:48
編輯周欣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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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藝人郭書瑤過去因社區管理費及包裹堆放問題,被媒體冠上「超級惡鄰」稱號,後續又因社區監視器畫面外流衍生個資爭議。郭書瑤認為,自己在社區內取下公告的畫面涉及個人私領域,因此對社區管委會副主委提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告訴。不過,檢方調查後認定相關監視器畫面的調閱及使用,主要是為處理社區公共事務,最終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

郭書瑤。(圖/記者陳明中攝影)
郭書瑤。(圖/記者陳明中攝影)

郭書瑤「惡鄰」風波始於2023年 管理費、包裹成爭議焦點

當時郭書瑤遭媒體報導為「超級惡鄰」,主要涉及社區管理費及包裹堆放等問題。郭書瑤當時積欠社區管理費約4萬9千多元,加上網購包裹長時間堆放在大樓一樓公共空間,引起社區其他住戶及管委會關注。

管委會曾兩度在電梯口張貼公告,要求郭書瑤補繳管理費,同時限期處理堆放在公共區域的包裹。不過,相關公告後來遭郭書瑤自行取下,也因此留下後續爭議。

郭書瑤認了工作忙疏忽 坦言「無暇不是理由」

面對當時的社區爭議,郭書瑤曾對外說明,因為工作相當忙碌,經常飛往海外工作,長時間不在台灣,導致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務沒有及時處理。

她也坦言,自己的疏忽確實造成問題,並表示「無暇不是理由」,已經深刻檢討,也會以最快速度處理相關事項。然而,隨著社區監視器畫面遭媒體取得並曝光,事件又從單純的社區管理問題,延伸至個人資料及隱私界線的爭議。

監視器畫面遭曝光 郭書瑤赴北檢控管委會副主委

郭書瑤認為,媒體取得她在社區內取下公告的監視器畫面,涉及她在私人居住空間中的生活資料,不應被任意公開。因此,她後來親自前往台北地檢署,對社區管委會副主委提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告訴,希望釐清監視畫面的取得、使用及外流過程。

檢方調查後不起訴 認定調閱畫面與社區公共事務有關

針對郭書瑤提出的告訴,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當時的爭議起因與管理費未按時繳納、包裹逾期未領有關,管委會為處理社區公共事務及維護住戶權益,才會張貼相關公告。

在公告遭取下後,副主委為了釐清狀況,請社區幹部協助調閱監視器畫面,並將相關畫面上傳至管委會群組。檢方認為,從調查結果來看,相關行為主要是為了處理社區事務,目前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副主委曾將監視器畫面提供給媒體爆料,因此難以認定涉及郭書瑤所指控的犯罪行為。最終,檢方以罪嫌不足為由,對副主委作成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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