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清寒男大生繳不出學費輕生 嬤淚崩控校方:人不在了才提補助方案

2025/10/16編輯周欣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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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台中朝陽科技大學一名20歲的大二學生李姓男子,因家境清寒原本打算暫停學業,先入伍服役,退伍後再工作賺錢以分擔家計。但在辦理休學時,被校方告知需繳交約1萬8千元的學雜費,疑因無力支付,隔日選擇以極端方式結束生命。

20歲清寒男大生繳不出學費輕生。(圖/翻攝畫面)
20歲清寒男大生繳不出學費輕生。(圖/翻攝畫面)

李同學在手機中留下最後訊息:「給大家添麻煩了,對不起。」他甚至交代家人可以將手機與帳號賣掉換錢。字句之中流露出對家人的體貼,讓撫養他的外祖父母悲痛欲絕。

據家屬透露,李同學自幼父母未在身邊,由祖父母照顧,國中時期祖父母相繼過世,他與弟弟才轉由外公外婆撫養。外婆哽咽回憶,孫子一直十分懂事,上大學後為了減輕家中負擔,白天上課,晚上則到加油站打工,但壓力沉重使他難以兼顧學業。由於若要找正職工作需先完成兵役,他才決定先辦休學。

9月30日,他獨自到學校辦理手續,卻被告知因已開學三週,依規定需繳交三分之一的學雜費,約1萬8662元。外婆表示,孫子返家後心情明顯低落,她安慰說乾脆退學即可,卻沒想到那竟是最後一次對話。當晚他獨自外出後未再回家,隔日清晨,警方通知兩位老人噩耗,家人才發現他早已走上絕路。

外婆悲憤指責,學校明知孫子家境困難,先前也曾協助申請學費減免,但關鍵時刻卻沒有任何人提醒他還能申請補助或急難救助。等到人已不在,校方才提出相關方案,甚至表示要頒發榮譽畢業證書,讓她痛斥「小孩都沒了,這樣的說法太諷刺」。

朝陽科技大學則回應,對學生離世深感遺憾與不捨。校方澄清,學生9月30日到校辦理休學時,承辦人員並未察覺異狀,當事人也未提及經濟困境,因此錯過第一時間協助的機會。學校強調,依教育部規定,開學後申請休學需繳交部分學費,並非校方自行要求;若在開學前辦理則不需繳費。

校方進一步說明,李同學在大一時曾在導師協助下申請學雜費減免,但本學期未重新申請,因此系統中未顯示其中低收入身分。學校表示,其實設有多種資助方式,包括急難救助金、分期繳納、助學貸款與生活補助等,只要學生主動提出困難,學校都會盡力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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