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歲賭徒不滿被討債!狂砍二房東297刀「臟器外露」致死 判決出爐

2025/11/26編輯周欣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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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去年6月份,台北68歲男子陳進財與失明的78歲二房東顏姓男子因債務糾紛發生激烈衝突。陳進財涉嫌持三把利器攻擊顏男,狂砍297刀,造成對方全身多處創傷,當場身亡。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宣判,陳男遭判處19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陳進財去年砍人後一度逃亡。(圖/翻攝畫面)
陳進財去年砍人後一度逃亡。(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顏男長期將其位於萬華區民和街的住所轉租,一房分租予陳進財、一房租給另一名室友。陳男雖準時繳租,但因沉迷賭博,經常向顏男借錢,兩人因此時有爭執。案發當日早上,陳男疑因不滿被催債,涉嫌以剪刀與菜刀刺殺顏男,警方指出,顏男遺體共有近300處刀傷,現場血跡甚至濺到牆面兩公尺高。

犯案後,陳男換裝後搭車逃往新竹,並向超商人員借電話報案,自行向警方坦承「我殺了人」,當場被逮。警方在案發現場發現顏男陳屍血泊中,內臟外露,死亡相當慘烈。

法院審理期間,陳男起初堅稱只是過失致死,對律師安排也表達不滿,經法律扶助更換辯護人後,他才改口認罪,承認犯下殺人重罪。儘管如此,他仍強調動機是對方收取高額利息並強迫其外出乞討,非單純因債務問題。

檢方則認為陳男「嗜賭成性」,不僅拒絕還款,還選擇以極端方式脫離債務,形容其為「危險的賭徒」,並指出他在逃逸過程中仍前往遊藝場,行徑毫無悔意。檢察官批評其說辭為推託之詞,強調動機並不可信。

國民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對陳男說詞提出強烈質疑,並當庭指陳其說法「漏洞百出」,直言「沒有人相信你在說真話」。合議庭最終裁定判處19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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