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每個單數月的25日是統一發票開獎日,許多民眾總是期待中獎,並將未中獎的發票丟進紙類回收桶。不過,並不是所有的發票都能回收,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特別提醒,電子發票是用「感熱紙」製成,不具回收價值,若誤丟恐觸法,最高恐挨罰6000元。

電子發票的材質為「感熱紙」,不可丟到紙類回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南投縣環保局在臉書粉專解釋,電子發票紙張材質為感熱紙,由許多化學塗層合成紙材製成,包括隱色染料、顯色劑、穩定劑與防水塗層等成分,會影響再製紙漿品質,假如要丟掉,不能丟到紙類回收,只能丟至一般垃圾,若垃圾分類錯誤,恐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開罰,處以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罰款。
至於另一種長條狀的傳統紙本發票,則屬於一般紙類,可投入紙類資源回收桶。不過,傳統發票多使用熱碳帶印製文字,這些碳帶本身為塑膠材質,對環境也會造成污染,因此並非絕對環保。
環保單位呼籲,電子發票是推動數位化的過渡期產物,如果想省時、更環保建議民眾改用手機載具、悠遊卡、ICASH等電子載具儲存發票內容,不僅能降低垃圾量,還能省去整理與兌獎的時間,正確分類、妥善丟棄發票,看似小事,卻是避免受罰、落實環保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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