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藥水開封只能放28天!藥師揭恐怖後果:整瓶都細菌

2026/3/2編輯黃任強/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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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現代人用眼過度,眼睛難免會感到乾澀會疲勞,可以點眼藥水緩解。不過,有藥師提醒,眼藥水打開就只能放1個月,超過時間裡面的防腐劑就會失效,要民眾不要為了省錢,反而傷害眼睛。

眼藥水打開後的保存期限,其實只有1個月。(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眼藥水打開後的保存期限,其實只有1個月。(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時常分享用藥安全、健康衛教、保健諮詢的「兩位藥師」在Threads發文指出,眼藥水打開只能放1個月,瓶身上的保存期限是指未開封的,原因在於眼藥水一打開,無菌環境就被破壞,放超過28天,裡面的防腐劑早就失效,整瓶根本就是「細菌培養皿」,變相把細菌擠進眼睛,可能導致角膜感染。

正確的做法是,眼藥水打開第1天在瓶身「寫上日期」,滿1個月直接丟掉,千萬別省。另外,除了醫師有提醒要放冰箱外,千萬不要把眼藥水拿去冰,否則不只無法延長保存期限,還可能更快變質。

貼文一出,大批網友都十分震驚,「我的日本眼藥水都2年不只了!到現在我兩眼還能看見是不是因為篤信耶穌」、「原來喔,我都1年還在用,長知識了,謝謝」、「也太難,放了1年都還在用的路過…」、「真的假的,1瓶都用半年到1年才丟」、「慘了,我打開後都點到完才丟,用很久」。

事實上,藥害救濟基金會過去曾在臉書粉專「聰明用藥健康吃 (藥害救濟基金會)」發文「眼藥水開瓶超過28天不要用」,眼藥水外盒標示的保存期限,指在陰涼乾燥且沒有開封的狀態下,可以保存的時間。除非特別標示冷藏,一般室溫保存即可。開瓶後,眼藥水接觸到空氣,就有可能發生變質汙染,即便添加防腐劑,還是建議超過28天,用不完也要丟棄。如果是無防腐劑的單次用眼藥水,開封後24小時就要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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