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閃兵案第4波!9人名單一次看 阿達、廖人帥上榜

2026/4/15編輯黃任強/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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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閃兵案,第4波偵結,檢方今(15日)再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15人,包含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以及9名藝人和5名素人,14名被告均主動自首並積極主動配合調查,檢察官認定態度良好、深感悔悟,向法院建請宣告緩刑。

這波起訴的9名藝人中,包括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前男團Energy成員唐振剛、藝人唐禹哲、阿達(本名昌璟翔)、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李唯楓、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子鋒(本名楊景涵)、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

其中,阿達、廖人帥、邱昊奇、李唯楓等4人,是因先前涉閃兵案的陳大天及坤達勸說而出面自首。此外,還有吳姓、邱姓、楊姓、榮姓、廖姓、魏姓素人役男。

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閃兵案,第4波偵結。(圖/翻攝自阿達 Ada chang、廖人帥、唐禹哲臉書)
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閃兵案,第4波偵結。(圖/翻攝自阿達 Ada chang、廖人帥、唐禹哲臉書)

檢警調查,這14名閃兵男子使用的手法和之前閃兵案的藝人相同,阿達在2011年與陳嫌合作閃兵,共給付10餘萬元;唐振剛在2012年閃兵,給付15萬元;廖人帥也在2012年間閃兵,給付20萬至25萬元;唐禹哲在2013年閃兵,給付報酬20萬元;這14名男子給付的報酬在10萬至30萬元不等,陳嫌總計獲得不法利益逾270萬元。

檢方認定,陳嫌行徑已嚴重破壞我國兵役徵集制度的公平性,危害社會安定與國防安全,使為數眾多役男規避服兵役義務,並以此為業,牟取鉅額報酬,犯罪情節重大,建請量處5年以上之刑。

至於役男部分,檢方認為主動自首,詳實供述犯行,並積極配合偵查,悔悟之意甚深;又自首乃法律所鼓勵行為,對案件偵辦及釐清整體犯罪脈絡助益甚大,故建請斟酌給予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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