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會欠繳勞保費遭強制執行!勞保局暫停給付 會員恐領不到錢

2026/4/22編輯周欣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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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勞動部勞保局公布最新統計指出,截至4月16日,台南與桃園各有一處職業工會因長期積欠勞工保險及職災保險費,且已超過寬限期限,遭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同時,該兩工會所屬會員的保險給付,將暫時停止核發相關給付,以確保制度運作公平。

2工會欠繳勞保費遭強制執行。(圖/翻攝Google Maps)
2工會欠繳勞保費遭強制執行。(圖/翻攝Google Maps)

此次遭點名的工會,分別為位於台南市安南區的「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以及桃園市桃園區的「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勞保局說明,這兩個工會未依規定如期繳納保險費,且欠費時間已超出法定期限,因此依法啟動強制執行程序。

勞保局進一步指出,為確保制度運作公平,針對這些工會名下的被保險人,將採取「暫行拒絕給付」措施。也就是說,在相關費用未補繳或釐清前,會員申請勞保或職災相關給付時,可能暫時無法領取款項。

針對外界關心是否涉及不法情事,勞保局強調,若查有工會人員挪用或侵占保費,將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依現行法規,侵占保險費已觸犯刑法業務侵占罪,最重可處有期徒刑,並追繳所有不法所得。主管機關呼籲工會相關人員依法辦理,不得挪用會員繳納的保險費用。

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相關規定,當工會欠費達兩個月以上,即不得再向會員預先收取保險費。勞保局指出,上述兩家工會目前已喪失預收資格,提醒會員切勿再提前繳費,以免權益受損。

在補救機制方面,勞保局表示,若會員能提出收據、匯款紀錄等證明,證明個人保費已實際繳交給工會,即使工會未繳納,仍可依規定核發保險給付;但若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則須先補繳自身應負擔費用,才能申請相關給付。

勞保局也提醒,職業工會多為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的重要保險管道,會員應定期關注所屬工會的財務狀況,並保留繳費憑證。另一方面,工會理事與監事也應善盡監督責任,確保保費用途透明,以維護整體會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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