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一名網友日前在網路揭露家中長輩的遭遇,親人按月繳納國民年金保險長達多年,卻在年滿65歲後短期間內離世,家屬原先預期可領取老年年金、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等3項補助,最終竟因時間點與資格條件限制,導致所有給付完全無法請領,引發網路熱議。此案例也促使主管機關緊急檢視現行制度缺失。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火速宣布政策調整,宣布即日起針對年滿65歲且無積欠保費紀錄的國保被保險人,未來將改由勞工保險局主動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者無需自行提出申請,系統將直接核發老年年金給付。此舉主要是為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讓長年繳費的民眾權益獲得保障。
衛福部社保司司長張鈺旋接受訪問時坦言,該起個案屬於極為罕見的狀況,所有請領條件剛好都無法成立。她進一步解釋,國保的喪葬給付必須在被保險人仍具有效投保身分期間發生才能申領,而國保投保年齡上限為65歲,因此當事人過世時已超過投保年齡範圍,自然不符合請領資格。至於遺屬年金部分,由於該名長輩膝下無子女,且遺屬年金設有年齡、工作能力與扶養關係等多重限制條件,同樣無法適用。
真正引發外界質疑的焦點在於老年年金的請領程序。根據現行規定,勞保局雖會在被保險人接近65歲時寄發通知提醒申請,但若本人未主動完成申請手續,即使已符合所有請領條件,系統也不會自動核發給付。此次案例正是因為當事人來不及提出申請就過世,導致家屬無法代為請領,形成保費繳納多年卻領不到任何補助的困境。
張鈺旋表示,經過內部檢討後認為,老年年金的請領資格相對明確且單純,許多被保險人都有長期按時繳納保費的紀錄,若仍要求每位民眾必須自行提出申請,對於部分高齡長者確實造成不便。因此決定調整作業流程,改採主動審核機制,由勞保局直接審查符合條件者並自動發放給付。此項改革不需經過修法程序,僅需透過函釋與施行細則的調整即可執行。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全國國保納保人數約達290萬人,每月領取老年年金等各類給付的人數已超過172萬人。衛福部也特別提醒,除了老年年金改為自動發放外,其他如身心障礙給付、生育給付、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等項目,由於仍需進行個案資料比對與資格條件審查,未來仍須由符合資格的民眾主動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以確保給付的正確性與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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