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家樂福中原店在2023年12月間發生火災,導致店面商品和設施嚴重毀損,損失超過4億元。警方追查後發現,郭姓男子與黃姓、周姓友人逛賣場時,在清潔用品區突然拿出打火機,引燃噴霧殺蟲劑導致大火。其中,受波及的路易莎門市,保險公司向郭男代位求償損失逾400萬元,桃園地院近日判決出爐,郭男須給付97萬9326元,可上訴。
事發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3時許,郭男與友人黃姓男子及周姓男子到家樂福中原店購物,3人逛到清潔用品區時,看到噴霧式殺蟲劑,隨即討論該產品是否有可燃性,沒想到郭男馬上拿出打火機點火,再持殺蟲劑朝火焰噴射測試,瞬間引發火勢。

郭男受到驚嚇,將殺蟲劑擺回貨架上後離開,但瓶身火苗並未完全熄滅,結果引燃周邊商品,導致火勢迅速延燒,擴散到整個賣場。消防人員獲報後趕抵現場灌救,直到清晨5點左右才將火勢控制。
這場火災造成賣場建築及大量商品嚴重毀損,業者估算整體損失高達4億2600萬元,郭男等3人在火災發生後,仍留在現場機車停車格聊天,遭警方循線查獲送辦。
由於火災波及賣場內的路易莎咖啡門市,包括咖啡機器設備、裝潢設施、原料等都被燒毀,保險公司先行給付理賠金,再依法向郭男求償損失的400餘萬元。
民事庭審理期間,郭男未提出爭執,同意保險公司相關求償內容。桃園地方法院審酌後,判決郭男應賠償97萬9326元,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另外,刑事部分,郭男因涉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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