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羈押42天自由了!孫鵬捧100萬保釋愛子 孫安佐喊:沒想傷害人

2026/6/29記者蔡依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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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孫安佐日前因拍攝噴火槍影片遭士檢聲押獲准,全案從噴火槍升溫為槍砲重罪,偵辦42天後,士檢今(29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起訴孫安佐,士院裁定他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不得與共犯接觸,他晚間步出士院對媒體說,「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也沒想過要傷害任何人」,隨後由父親孫鵬載回家。

孫安佐以100萬交保。(圖/攝影中心)
孫安佐以100萬交保。(圖/攝影中心)

孫安佐今年5月17日遭羈押禁見至今,今天下午被一審到士院移審庭,僅承認持有公告查禁的模擬槍,但否認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部分槍枝具殺傷力等所有被訴罪名,強調「拍影片順便做實驗,都選在沒有人車的場所」,且都有附設警語「安全第一、請勿模仿」;另外,被鑑定有殺傷力的槍枝,孫安佐希望能再送鑑定。

法官並指出,全案已偵查終結起公訴,相關證人多已到案,噴火裝置、槍枝、手機等重要證物也均已扣案保全,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機率已降低。雖認孫安佐涉犯槍砲相關罪嫌,但考量本案查扣槍枝數量、涉犯罪名及可能刑責,若未來判決有罪,仍可能因不甘受罰而有規避審判或逃亡之虞,仍可透過較輕強制處分確保後審理。

法官最後裁定,考量本案已偵查終結、主要證據已保全,為兼顧國家刑罰權實現及被告人身自由保障,裁定孫安佐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本案共犯、證人接觸。

交保後,他現身時明顯消瘦,臉上面無表情,僅簡單表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也沒想過要傷害任何人。」受否感到讓爸爸孫鵬、媽媽狄鶯擔心?他不發一語,直接上父親駕駛的轎車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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