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宋家豪若返台統一獅沒有優先權 中職:須參加選秀、不適用禁選1年

發佈時間:2026/11/03 18:31
更新時間:2026/11/03 18:36
歐建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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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賽務部今(3)日針對宋家豪未來若返台加盟中職的相關規定做出說明。賽務部表示,宋家豪當年選秀後,未與統一獅簽約,且在規定的選拔會後三個月期限屆滿,才與日本職棒東北樂天金鷲隊簽約,若宋家豪未來欲返台加盟中職,仍須參與中職選秀。而且不適用2019年的一年內不得參加選秀的規定。
樂天金鷲投手宋家豪。資料照。桃園市政府提供
樂天金鷲投手宋家豪。資料照。桃園市政府提供



宋家豪日前遭樂天金鷲隊釋出,結束長達10年的日職生涯,下一步動向備受關注。由於他曾在2015年參加中職選秀會,當時獲統一獅指名,外界也關注若未來返台加盟中職,是否仍由統一獅握有優先契約交涉權。

對此,中職賽務部指出,賽務部表示,宋家豪當年參加選拔會後,並未與統一球團締結合約,並且在規定的選拔會後三個月期限屆滿,才與日本職棒東北樂天金鷲隊簽約。因此,若宋家豪未來欲返台加盟中職,仍須參與中職選秀。

宋家豪當年在2015年6月29日選秀會獲統一獅以第7輪第28順位指名,選秀後3個月期限約於9月29日屆滿,不過他直到同年10月20日才正式與樂天金鷲簽下育成合約,已超過規定期限。

因此,依照當時條文的適用條件,宋家豪並不符合3個月內與國外球團簽約的情況,未來若決定返台投入中職,仍須重新參加選秀,統一獅並無直接取得契約交涉權的優先資格。

此外,此外,宋家豪的情況應依照當年選秀時的相關規定認定,並不適用2019年後新增的禁止1年參加選秀規定。換句話說,宋家豪若返台,仍可依照聯盟選秀制度尋求加盟機會。

2019年增訂的【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相關規定及罰則中,「於選拔會議經球團指名之選手,若於選拔會議 3 個月

後至同年度12月31日前與任何國外球團簽訂球員契約者,該選手自返國提出加入本聯盟之申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加本聯盟選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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