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頭》演員拐賣49人到柬埔寨!重判2個18年「最高30年」

發佈時間:2026/08/03 11:46
更新時間:2026/08/03 11:46
編輯黃任強/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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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李姓男子,先前勾結詐騙集團,以高薪工作當誘餌,將台灣人當成「豬仔」拐賣到柬埔寨,被依販賣人口既遂、未遂罪判刑18年定讞。檢警另外查出他參與販賣30名「豬仔」案,一、二審判刑18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共被判2個18年。

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李姓男子,因勾結詐騙集團,誘騙台灣人當「豬仔」被判刑。(圖/翻攝畫面)
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李姓男子,因勾結詐騙集團,誘騙台灣人當「豬仔」被判刑。(圖/翻攝畫面)

根據調查,李男原本在台北市中山區經營酒店,但生意受到新冠疫情衝擊,他發現手下小弟仲介台灣人到柬埔寨工作、按人頭抽佣很好賺,與林男自2022年2月起從事人蛇集團,透過社群平台打出不實廣告,誘騙不少人上鉤。

李男以電話聯繫未在柬埔寨的詐騙集團成員,像對方收取每隻「豬仔」美金17000元至18000元不等之價格,並指揮分工台灣的成員,包括擔任會計、辦護照、訂機票,還有負責押機、帶柬埔寨機場接應後交付予柬埔寨買方。

被拐賣的「豬仔」被人蛇集團接手,要支付高額贖金才能返台,人身自由受到嚴重限制,若不從或業績不好也會被體罰、凌虐,甚至還聽說有人遭割賣器官。被害人透過各種管道求助,引起民間救援,而政府也重視著手偵辦,最後將李男集團破獲逮捕。

檢方第1波起訴,認定李男販賣18名被害人,最高法院於2024年11月間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判刑18年定讞。第2波案件法院則認定共有30人受害,一、二審均判刑18年,共犯也被判刑13年至5年6月不等刑期,最高法院今(3日)駁回上訴,李男再被判18年定讞,將由檢方聲請法院定應執行刑。依現行數罪併罰規定,最高執行刑度上限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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