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4歲少女遭親生父性侵!狼父瞎扯「測試反應」勸痛一下 獸行全曝光

發佈時間:2026/09/16 10:55
更新時間:2026/09/16 11:07
編輯周欣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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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桃園1名14歲少女熟睡時因感覺下體疼痛驚醒,卻發現自己的親生父親全裸並壓在她身上,且不停要求年僅14歲的女兒和他發生性行為,少女驚恐不已,哭喊著拒絕後狼父終於離開,讓她嚇到趕緊鎖上房門,等阿嬤回家才敢說出事件原委並報警,立案後狼父否認犯行,但警方查閱訊息內容,發現狼父事後還不斷傳訊給女兒「第一次給爸爸」、「痛一下後面就好啦」、「買潤滑劑」等等,遭檢警認定犯罪事實,最終遭判6年6月,全案可上訴。

桃園14歲少女遭親生父性侵。(圖/翻攝Google Maps)
桃園14歲少女遭親生父性侵。(圖/翻攝Google Maps)

判決指出,少女於2025年4月20日晚間在住家房間滑手機,之後便睡著。沒想到凌晨半夢半醒之間,她突然感覺有人正在脫自己的衣物,同時察覺身體出現異常疼痛。

少女驚醒後,赫然發現父親全裸躺在床上,甚至壓在她身上。她立即將父親推開,但對方並未就此離開,反而持續向她央求。根據判決內容,父親當時不斷對少女表示「給爸爸啦,我會對妳好」、「給爸爸第一次啦,妳是我女兒」等語。少女受到驚嚇,一度害怕到無法出聲,只能持續拒絕。直到父親最後離開房間,她立即將房門反鎖,不敢再開門。

少女一直等到祖母早上回家後,才敢打開房門,並向祖母透露自己遭父親侵犯的經過。祖母得知後隨即報警,案件因此進入司法程序。

面對指控,父親在法院審理期間否認曾與女兒發生性行為,並提出不同說法辯解。他表示,兩人曾因女兒異性交友問題發生爭執,也曾在超商發生衝突,自己甚至強制將女兒揹回家。父親因此認為,無法排除女兒可能因飲酒或不滿他的管教,才會提出相關指控。

父親另外解釋,自己之所以傳送相關訊息,是想知道女兒收到男性訊息時會有什麼反應,藉此了解她面對異性交往時的態度,並非真的想與女兒發生關係。

不過,少女也提出父親在案發後傳送給她的多則訊息作為證據,內容涉及性行為及性邀約,包括提到自身性器官、保險套與潤滑劑等內容,甚至以「只要給我了,爸爸更好更好對待妳」等語要求她接受。

法院認為,若父親真的只是想測試女兒是否會接受男性的性邀約,理應可以使用不具名帳號,或以「父親以外的人」身分進行測試,而不是直接以自己的身分向女兒傳送相關訊息。因此,法官並未採信父親所提出的說法。

法官審酌少女的指述、事後訊息等證據後,認定父親明知女兒並不願意,仍執意滿足自身性慾,造成少女身心受到重大傷害。法院最終認定父親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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