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人不如狗!新北市三重區和嘉義縣都有虐狗的事件,飼主都被開罰8萬不等,然而老師在校內被學生毆打,卻只賠6680元,兩者相差很大,引發一番議論。

據了解,新北市三重區一名郭姓女子遛狗時,伸腳踢、吊頸、把狗丟進草叢,遭動保處開罰5萬及3萬,合計8萬元;嘉義縣一名女子騎機車時,把馬爾濟斯踹下車後加速離去,家畜所調查認定有棄養事實,加上犬隻未依規定絕育與辦理寵物登記,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裁罰8萬3000元。
然而,高雄一名劉姓女老師,在教室內被學生毆打,造成臉部和腹壁挫傷,提告求償醫療費680元及精神慰撫金6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學生和家長連帶賠6680元。
網紅Cheap痛批,政府用幾萬元的重罰保護動物,但老師在學校被學生辱罵、毆打,卻得自己提起民事訴訟,最後法官再用行情價判個6680元,認為老師被打留下心理陰影,去做幾次心理諮商,錢就花光了,「我們對老師的保護,是不是太弱了」。
貼文曝光後,引來大批網友討論,「難怪要鐵拳教育」、「以後去給狗來教就好了」、「該罰百萬」、「這年頭,老師連狗都不如」、「罵個三字經不是都賠好幾萬了?都被打了才6千?」、「人賤狗貴就是這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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