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行政院會將審議並通過「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行政院表示,現行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制度中,將新增30天可用「單日」方式申請。同時,一年內14天的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將開放以1小時計算,相關措施預計明年元旦實施。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勞工任職滿6個月後,於子女年滿3歲前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不得超過2年。另依《家事事件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條文,收養子女並共同生活的受僱者,也能依規定申請育嬰留停。家庭照顧假明年起可按時請假。(圖/取自pixabay)
行政院說明,新方案將從2年育嬰留停中,保留30天給家長以單日請假方式使用,盼能減少因長期留停而造成的職場壓力。原則上,單日育嬰留停須提前5天提出,若遇子女生病或停托等突發狀況,則可於前1天申請。
在企業配套部分,據了解,員工未滿30人的小微企業,若有人申請單日育嬰留停,政府將補助業者每人1,000元,預估全台約143萬家小微企業符合資格。至於超過30人的中大型企業,若提供優於法令的措施,將列入「工作與生活平衡獎」評選,並加強輔導其ESG資訊揭露,推動更友善的育兒職場文化。
此外,行政院也指出,未來一年中合計14天的事假與家庭照顧假,將可用1小時為單位申請,且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這些措施不涉及修法,將透過行政命令直接推動,並自明年元旦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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