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新北市瑞芳外海發生一起潛水死亡案件,一名35歲、活躍於社群平台、以「海獵人」自稱的張姓男子,20日凌晨進行夜間潛水捕撈龍蝦時突然失去意識,經救援送醫仍宣告不治,相關單位初步認定為溺水窒息死亡,而過去張男就因曾獵捕龍蝦幼體、抱卵龍蝦而遭轟破壞生態平衡。

「海獵人」外海潛水溺斃。(圖/翻攝FB)
張男溺斃後,過去分享的捕撈內容也再次被放大檢視。部分網友翻出其歷年貼文,質疑他曾展示體型過小或疑似抱卵的龍蝦,可能違反海洋資源保育規範。也有人進一步關注,他長期標示價格販售漁獲的行為,是否具備合法漁業資格,甚至涉及灰色地帶的交易模式。
據了解,張男近年專注經營個人社群帳號,內容以自由潛水與海中獵捕為主,常公開展示龍蝦、章魚等高價海產的捕撈成果,並附上重量與市場價格,吸引不少粉絲關注。他曾多次表示,自己已將潛水捕撈視為主要收入來源,並投入大量時間進行海域探索與狩獵活動。
20日凌晨零時左右,張男與一名25歲曾姓友人前往瑞芳南雅漁港外海潛水。過程中張男疑似出現異狀,在水中失去反應。同行友人發現異常後立即報警求助,海巡與消防單位隨即展開搜救,最終在紅燈塔外約200公尺處尋獲張男並將其救起,現場施以心肺復甦術後緊急送醫,但仍於凌晨2時許宣告死亡。
根據檢警初步相驗結果,張男疑似在潛水過程中受困或發生意外,導致窒息溺斃,家屬對死因並無異議,相關程序已告一段落。不過,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釐清,包括是否涉及裝備問題、體力透支或環境因素等。
事實上,自由潛水本身具有一定風險,尤其夜間作業更增加不確定性。夜潛時能見度低,海流與地形變化難以掌握,若未具備完整安全規劃與潛伴支援,極易發生意外。此外,長時間屏氣或過度追求獵捕成果,也可能引發缺氧昏迷,俗稱「淺水昏厥」,是自由潛水常見的致命風險之一。
依據現行《漁業法》及相關規範,捕撈特定海產如龍蝦,需符合尺寸限制與禁捕期規定,且涉及販售行為時,原則上須具備合法漁業身分或登記。過去已有類似案例因違規捕撈或非法販售遭裁罰,也使得張男過往行為在事故後備受關注。
海巡單位則提醒,南雅外海海域地形複雜,水下礁岩與暗流頻繁,加上夜間視線不佳,潛水風險顯著提高,建議民眾從事相關活動應具備專業訓練,並避免單獨或夜間下水。目前整起事件已完成初步處理,但關於張男當時的實際狀況、潛水細節及相關安全措施是否完善,仍待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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