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為遏止毒駕案件頻傳,行政院推動新一波修法,未來只要持有電子煙就直接沒入,並可處新台幣3萬至10萬元罰鍰。行政院會預計於25日將討論通過相關草案,全面強化毒品防制。

這波修法以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為主軸。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拍板3大方向及14項作為,內容涵蓋加重毒駕刑責、針對吸毒者預防性吊照等措施。在源頭管控上,法務部毒審會也已將氾濫的依托咪酯升級為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者最高可處死刑。
行政院會預計通過的草案,由法務部與衛福部分別研擬,包括《刑法》第77條、第79條之1修正草案,《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外,行政院日前已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增列唾液為毒品採驗方式,以符合實務檢驗需求。

針對電子煙常被當作吸食毒品的載具,衛福部研擬的《菸害防制法》將管制力道大幅提升。原本僅在「使用」階段可開罰,未來升級為持有電子煙即直接沒入,並可處3萬至10萬元罰鍰,盼能盡早上路。
《刑法》部分則鎖定假釋規範。草案增訂毒駕、酒駕等不能安全駕駛罪的累犯,若5年內再犯,將不得假釋;另針對故意殺人、兒虐致死及致重傷等惡性重大案件,經判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重刑者,同樣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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