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新聞網】辦公室遭同事刻意冷落、在LINE群組被公開議論,甚至請假時遭主管刁難,這些過去常被視為職場人際衝突的情況,未來恐被認定為職場霸凌。隨著新版職場霸凌防治制度即將上路,相關行為將不再只是管理問題,而可能涉及法律責任。新制要求企業建立申訴與調查機制,若未善盡防治義務,最高可面臨450萬元罰鍰,引發各界對職場文化與勞工權益的關注。

這項被外界稱為「職場霸凌法」的新制,源自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預計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把過去多停留在道德層面的霸凌議題,正式提升到法律規範的高度,明定企業必須建立預防與處理機制。依規定,主管或同事只要利用職務之便對他人進行孤立、貶低、威脅或排擠,都屬違法;雇主一旦未盡防治義務,罰鍰最低300萬元起跳,最高可達450萬元,力度較以往明顯加重。
至於哪些情形會被認定為職場霸凌,勞動部在相關預防指引中整理出7種常見樣態,包括對員工吹毛求疵地挑剔、刻意冷落與邊緣化的孤立、在群組或眾人面前咆哮辱罵的羞辱、否定其貢獻與存在價值、藉由不准請假或不准受訓來影響績效、指派過量工作或刻意大材小用,以及設下難以達成的目標並從旁阻撓進度等。

值得注意的是,職場霸凌不一定要長期反覆才會成立。若情節重大,像是公開羞辱、出言威脅或貶損人格,即使只發生1次,也可能被認定構成霸凌。此外,認定範圍不僅限於實體辦公室,舉凡LINE群組、電子郵件往來或社群平台上的不當言論與工作指派,同樣都在規範之列。
在雇主責任部分,企業依法須承擔防治義務,包括推動教育訓練、建立申訴管道與設置處理機制等。若公司已知悉霸凌情事卻未採取必要作為,同樣會觸法受罰。新制上路後,勞工若遇到職場霸凌,可先利用公司內部的申訴管道反映,必要時也可向勞動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緯來新聞網》提醒您若遭遇霸凌事件可尋幫助: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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